酣客老王|文人君子,为“友”挺友:感谢“酱酒愚公”山荣老师




我要感谢一个人。他叫周山荣,人称“酱酒愚公”。
当我们企业遭遇商标风波之后,他第一时间站出来,提笔写下了一篇长文——《某大企业 VS 酣客:一个“友”字,能不能让天下无“友”?》 。
文章发出来后,很多朋友转给我看。我读了一遍,又读了一遍,心里百感交集。做企业这些年, 经历的风浪不算少。 但这件事不一样。
这件事关乎的不仅是我们一家企业的品牌命运,它触碰到了一个更深的问题——汉字究竟是公权,还是可以被私权圈占的资源?我心中有千言万语,但身为当事人,我说什么都难免带着情绪、带着立场。而山荣老师不一样,他既是我们仁怀的酱酒专家,也是一个有良知、有担当的文人。他站在第三方,用专业、理性、克制的笔,替我们把想说的话说了出来,而且说得比我们更透彻、更深刻。
在这个人人自危、唯恐惹祸上身的时代,愿意为一个中小企业执笔仗言的人,不多了。山荣老师是其中一个。
这份情谊,我记在心里。这篇文章,就是我的感谢。


感谢山荣老师,首先因为他不是泛泛地“帮腔”,而是真懂、真专业。
他梳理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:二零二三年,我们的“酣客老友”“酣客老友版”两枚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,准予注册。二零二四年,对方提出异议,知识产权局再次审查后,依然维持准予注册的决定,裁定书写得明明白白——
“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的文字构成、含义及整体外观具有一定差异,双方商标未构成近似,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。”二零二五年, 对方提出无效宣告。 二零二六年,同一家机构,推翻了此前两年的判定。
山荣老师抓住了整个事件中最核心、最让人困惑的问题:同样的商标、同样的引证方、同样的认定机构,前一次说“不近似”,后一次说“已构成近似”。如果法律事实没有变,那变的是什么?
他还引用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“魁五首”商标案终审判决中的明确表述: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,“应当考虑商标的音、形、义等因素,采用隔离观察、整体比对的方法”。 也就是说, 不能只看“有没有同一个字”更要看“这个字在商标中起什么作用”。
他把这些专业逻辑拆解得条理分明、通俗易懂。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出身的企业经营者,我读完之后,心里那些模糊的困惑一下子清晰了——
“酣客老友”四个字是一个完整的文化意象,指向的是“老朋友”之间的信任与陪伴;而“友酒”两个字指向的是品牌概念。二者共有一个“友”字,但整体的呼叫、视觉、含义完全不同。消费者在任何场景下看到这两款酒,都不会搞混。法律看的是整体,不是零件。商标也是一样。
山荣老师用他的专业,替我们把法理说清楚了。这份专业,令人敬重。


更让我感动的,是山荣老师的文风、文道、文味。
他文章的开头是这样写的:“2026 年 8 月 1 日, 江西南昌。第十三届酣客节举行,现场上千人。酣客酱酒品牌创始人王为指着 PPT 上的两瓶酒问台下:‘这两瓶酒,近似吗?两个‘友’字,近似吗?’”画面感极强。他从一个具体的场景切入,带着读者一步步走进这个复杂的商标争议。语言干净利落,没有一句废话,没有一个生僻词,却把一个行业的深层问题讲得清清楚楚、入木三分。
文章里的比喻尤其精彩:“手握一把‘友’字锤, 并不当然遍地是钉子。”他把一个“友”字被一家企业系统性“清场”的现象,比作手握锤子到处找钉子。这个比喻,精准、生动、让人过目不忘。还有那句:“酣客, 是白酒行业那个‘过了河的小卒’卒子过河, 没有退路, 只能向前。”他把我们中小企业在巨头夹缝中求生存的处境,用一个象棋的比喻就说透了。简洁,有力,余味悠长。
山荣老师曾经担任过仁怀市文联主席,是真正的“酱酒秀才”。他的文字,既有文人的功底和章法,又有酱酒人的朴实和耿直。他不炫技、不卖弄、不故作高深,每一个字都朴实有力,每一句话都直抵人心。这种文风,是多年涵养出来的,是对文字有敬畏心的人才写得出来的。
我也是一个爱写字的人。读到这样的文章,心里是服气的,也是羡慕的。


但最让我敬佩的,还不是文笔,而是山荣老师对酒、对企业、对文章的敬畏和厚重。
他写某大企业对“友”字的系统性维权,列举了“友香韵”“友鹿”“特友礼”“友喋”“趣汇友”“满意老友”“复记老友”“世皆友”……十余个含“友”字的商标。 他写道:“当一个‘友’字被一家企业系统性‘清场’, 所有带‘友’的酒类商标都面临风险。”然后他问了一个让整个行业都该反思的问题:“如果‘友’字可以被一家企业圈走,那下一个被圈走的,是哪个字?”他还把我们的遭遇,放到了贵州白酒产区崛起的大背景下来看——“贵州酱酒正在崛起, 这是不争的事实。
“酣客的品牌之路越成功,它的商标就越容易被盯上——因为它正在触碰巨头的边界。”他看到的,不只是一家企业对一个企业的官司,而是贵州酱酒新势力在存量竞争时代面临的共同困境。
这种视野,这种格局,这种为一个产区而忧的胸怀,让我这个当事人深受触动。一个行业而山荣老师被称为“酱酒愚公”,这个“愚”,不是愚笨,是愚公移山的那种执拗——对酱酒文化的执拗,对公平正义的执拗,对为弱者发声的执拗。他给无数酱酒企业写过文章,帮无数中小企业说过话。他不是为了名利,他就是看不惯,就是忍不住要写。这种文人的骨气和担当,在今天的商业社会里,越来越稀缺了。


读到山荣老师文章的最后一段,我眼眶有些发热。
他引用了我们在《关于“酣客老友版”商标争议的完整事实说明》 中写的一段话:
“我们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作出的行政裁定表示尊重,同时依法享有并行使法律赋予的救济权利。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,也相信公众的判断力。如果法律程序最终未能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结果,我们将坦然接受。但在此之前,我们会用尽一切合法途径,为‘酣客老友版’这个已经合法流通、深受消费者喜爱的产品,争取它应有的生存空间。”
他说, 这段话的姿态是“十分克制”的。 然后他写道:“无论最终结果如何, 有一个问题值得白酒行业思考:商标权需要保护,但不能没有边界。如果一个‘友’字就能让一个合法注册、持续销售的产品消失,商标权的边界到底在哪里?”
他懂我们。他不仅懂我们的处境,更懂我们的克制和尊严。 这种懂得, 比任何实质性的帮助都更让人温暖。


山荣老师的这篇文章,触发了我更深的思考。
我在 《文字的公权》 那篇文章里写过: 汉字是形、 音、义三位一体的完整生命。常用汉字只有三千多个,不可再生、不可复制。而字母文字有二十六个字母,组合无穷,资源永不枯竭。汉字是稀缺的公共资源,是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用的基础工具。把基础工具变成私产,把公共资源圈起来独占,这件事,已经超出了商业竞争的范畴,关乎我们对文化本身的态度。
一个“郎”字被圈了,一个“友”字被圈了,一朵中国人画了一千年的花被外国公司注册了——当私权开始圈占公权,当商战的刀锋划向汉字本身,我们失去的不是一两个商标,而是文字在公共生活中自由使用的权利。我写那篇文章,站在一个被“友”字击中的企业家的角度,更站在一个热爱汉字、敬畏文化的普通中国人的角度,呼吁全社会重视“文字的公权”。我说过,商标保护的初心是防止混淆、保护商誉,不是文字垄断、纹样圈地。
一个企业可以有自己的商标,但不可以拥有一个汉字。法律保护商业,但也要守住底线——不能让私权凌驾于公权之上。
山荣老师的文章,是从专业角度、行业角度对这个问题的深入剖析。而我的文章,是从文化角度、文明角度的呼应和延伸。我们泛泛之交,却在这件事上不约而同地站在了一起——为汉字的公权发声,为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发声,为文明的底线发声。这种精神的共鸣,比任何商业上的合作都更珍贵。


周老师的文章,我读了很多遍。每次读,心里都有一种被理解、被支持的温暖。在这个世界上,愿意为企业执笔仗言的人, 真的不多了。 他那支笔,不仅是“酱酒愚公”的笔,更是文人君子为“友”挺友的笔。
山荣说酣客是“过了河的小卒”。 这个小卒, 谢谢啦!
我会把这份情谊记在心里,用在把酒酿得更好的每一天里。酣客会继续向前,贵州酱酒会继续向前,我们这些“过了河的小卒”,不会辜负每一份为我们发声的善意和正义。
文人君子,为“友”挺友。山荣老师,当得起这八个字。
愿我们都能守住心里的那个“友”字 ,让天下有“友”,让汉字有自由。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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